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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农

政策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1-17 09:14:57

大力推进土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以耕地、山林、水面的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积极稳妥地推进信用合作,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成员自愿、股份合作、有偿使用、服务生产、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信用合作,各级农业、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指导和监管工作,促进其规范运行。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制度及其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8-01-13 10:36:55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都是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来源问题的重要途径,符合中央有关政策精神。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个字〔2013〕199号

发布时间:2018-01-17 09:15:22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级登记机关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者的宣传引导,按照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5〕74号

发布时间:2018-01-13 10:49:12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注重建立风险损失吸收机制,加强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资本约束,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持续向农村贫困人群提供融资服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1 16:14:54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